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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新加坡政治

发布时间:2014-10-11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815

新加坡的政治体制是仿英国之责任内阁制,名义上之全国元首为总统。总统为民选,并有财政预算、公基金使用及重要政府人事任命等事项之同意权,发布命令无须总理副署,惟不拥有军队统帅、紧急处分及紧急命令等权力。

政要

总统陈庆炎,已于2011年9月1日宣誓就职,为第七任总统;总理李显龙,于2004年8月12日接任总理一职,为第三任总理;前总理、内阁资政李光耀,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长期担任总理,2004年改任内阁资政,2011年大选过后,李光耀与前任总理吴作栋宣布不会出任新内阁任何职务。

内阁

内阁为最高行政机构,由总理及各部首长组成。多数党党魁将获总统任命为总理,负实际行政责任。内阁之下分设内政、外交、国防、律政、财政、教育、卫生、人力、交通、贸易及工业、国家发展、环境及水资源、社会发展、新闻通讯及艺术、社区发展青年及运动等部,每部设部长1人,政务部长1至2人,由总理自国会议员中遴定后,向总统推荐委派。

国会

采一院制,国会有民选议员87人,最多3名非选区议员,以及9名官委议员,民选议员当中,12名系由12个单选区(每区选出1人)公民投票产生,其馀来自15个集选区(每区选出一组4至6人)公民投票产生,原则上国会每5年改选一次。为确保国会里有在野的一个或多个政党代表,国会允许委任最多3名非选区议员。此外,国会於1997年中通过的国会宪法修正案,同意於民选议员外,另增设9名官委议员,目的是让国会有更多代表独立和非党派意见。

司法

司法机构有上下两级法院,上级法院由高等法院、上诉法庭所构成;下级法院由民事法院、地方法院及简易法院所构成。此外尚有宗教法庭,处理回教徒婚姻等特殊问题。

分水岭式的2011大选

新加坡第16届国会选举在2011年5月7日举行。这一次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达205万7690名,占了可投票选民的93.06%。此次选举意义重大,这是新加坡独立以来最多候选人参加角逐,也是最多选民参加投票的一次大选。

2011年参选政党

人民行动党 (执政党)

工人党 (在野党)

新加坡人民党

新加坡民主党

新加坡民主联盟

国民团结党

革新党